西安市天然气价格下降!
西安市天然气价格下降!
西安市天然气价格下降!本文(běnwén)转自【陕西都市快报】;
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(wěiyuánhuì)网站发布
关于下调(xiàdiào)西安市居民和非居民用
管道(guǎndào)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
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(wěiyuánhuì)
居民用管道(guǎndào)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
各(gè)区县发改委,西咸新区市场监管局,各开发区(kāifāqū)发改部门,各城燃企业:
根据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有关(yǒuguān)规定(guīdìng),结合省内管道运输价格变动情况,经市政府(shìzhèngfǔ)同意,现就下调我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居民用管道天然气(tiānránqì)第一阶梯销售价格(xiāoshòujiàgé)每立方米下调0.04元,第二、三(sān)阶梯价格按照1∶1.2∶1.5加价倍率相应调整。调整后具体执行标准如下:
西安市(xīānshì)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表
自2025年6月1日起执行(zhíxíng)。
各城燃企业(qǐyè)要严格落实天然气价格政策,认真做好信息公开、抄表结算和(hé)宣传解释工作,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水平,确保市场平稳运行。
原(yuán)《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(wěiyuánhuì)关于联动调整我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的通知》(市发改价格〔2023〕21号(hào))同时废止。
西安市发展和(hé)改革委员会
2025年5月(yuè)30日
西安市发展(fāzhǎn)和改革委员会
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(tiānránqì)销售价格的通知
各(gè)区县发改委,西咸新区市场监管局,各开发区发改部门,各城燃企业(qǐyè):
根据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(liándòngjīzhì)有关(yǒuguān)规定,结合省内管道运输(yùnshū)价格变动情况,经研究,现就下调我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每立方米(lìfāngmǐ)下调0.04元,调整(tiáozhěng)后具体执行标准如下:
(一)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(学校、幼儿园、婴幼儿照护(zhàohù)机构(jīgòu)教学和生活用气,社区康护(kānghù)、养老福利机构和城镇社区居委会等生活用气)2.16元/m⊃3;;
(二)非居民(jūmín)用气3.14元/m⊃3;;
(三)车用天然气(tiānránqì)4.04元/m⊃3;。
自2025年6月1日起(rìqǐ)执行。
各城燃企业要严格落实(luòshí)天然气(tiānránqì)价格政策,认真做好信息公开、抄表结算和宣传解释工作,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水平,确保市场平稳运行。
原《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市非(fēi)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(jiàgé)的通知》(市发改价格〔2025〕4号)同时废止。
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(wěiyuánhuì)
2025年5月30日(rì)
来源: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(wěiyuánhuì) 
本文(běnwén)转自【陕西都市快报】;
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(wěiyuánhuì)网站发布
关于下调(xiàdiào)西安市居民和非居民用
管道(guǎndào)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
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(wěiyuánhuì)
居民用管道(guǎndào)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
各(gè)区县发改委,西咸新区市场监管局,各开发区(kāifāqū)发改部门,各城燃企业:
根据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有关(yǒuguān)规定(guīdìng),结合省内管道运输价格变动情况,经市政府(shìzhèngfǔ)同意,现就下调我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居民用管道天然气(tiānránqì)第一阶梯销售价格(xiāoshòujiàgé)每立方米下调0.04元,第二、三(sān)阶梯价格按照1∶1.2∶1.5加价倍率相应调整。调整后具体执行标准如下:
西安市(xīānshì)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表
自2025年6月1日起执行(zhíxíng)。
各城燃企业(qǐyè)要严格落实天然气价格政策,认真做好信息公开、抄表结算和(hé)宣传解释工作,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水平,确保市场平稳运行。
原(yuán)《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(wěiyuánhuì)关于联动调整我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的通知》(市发改价格〔2023〕21号(hào))同时废止。
西安市发展和(hé)改革委员会
2025年5月(yuè)30日
西安市发展(fāzhǎn)和改革委员会
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(tiānránqì)销售价格的通知
各(gè)区县发改委,西咸新区市场监管局,各开发区发改部门,各城燃企业(qǐyè):
根据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(liándòngjīzhì)有关(yǒuguān)规定,结合省内管道运输(yùnshū)价格变动情况,经研究,现就下调我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每立方米(lìfāngmǐ)下调0.04元,调整(tiáozhěng)后具体执行标准如下:
(一)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(学校、幼儿园、婴幼儿照护(zhàohù)机构(jīgòu)教学和生活用气,社区康护(kānghù)、养老福利机构和城镇社区居委会等生活用气)2.16元/m⊃3;;
(二)非居民(jūmín)用气3.14元/m⊃3;;
(三)车用天然气(tiānránqì)4.04元/m⊃3;。
自2025年6月1日起(rìqǐ)执行。
各城燃企业要严格落实(luòshí)天然气(tiānránqì)价格政策,认真做好信息公开、抄表结算和宣传解释工作,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水平,确保市场平稳运行。
原《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市非(fēi)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(jiàgé)的通知》(市发改价格〔2025〕4号)同时废止。
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(wěiyuánhuì)
2025年5月30日(rì)
来源: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(wěiyuánhuì)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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